金金金

友达以上,恋人未满。

他喜欢喝可乐,炎热的夏天最喜欢弯腰搜寻超市的冰柜底层,拿一罐最冰的,然后校服衬衫扯拽上去,露出截白皙的腰腹,被我摸了总是又打又骂,把易拉罐贴在自己滚烫的脸上,装作没有害羞。


明明耳朵根都通红得透明了,傻瓜。


有一次我不小心太大力,把拉环掰折了,怔愣了一下,他比我反应还要快,翻来覆去问我受伤了没有,那时候脑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一边将破损的拉环缓慢戴到他中指上,一边唱着婚礼进行曲。


“当当当当——当当当当——”


“丁程鑫你想死喔,要娶也是我娶你。”


他说着不情愿,却笑得那么开心,那个时候,我们怎么会知道,少年会有放弃碳酸般刺激恋情的一天,而婚礼的殿堂,也不属于我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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